一公局集团杭州富阳13#地块项目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一公局集团杭州富阳13#地块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阳站前广场北侧,主要用途为商业办公,共两栋楼,主楼18层高78.95米,副楼2层高10.1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4240平方米,建筑面积57716.54平方米,基础形式为桩基础,主体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工程总造价35021.314万元,计划工期为1089天。
本次招标租赁设备:塔式起重机QTZ125(6015)型号1台、QTZ160(6515)型号1台,施工升降机SC200/200型号1台。
交货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富阳站前广场北侧。
交货期:2026年3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租赁经营资质,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3日09:00时至2026年3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500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6年3月11日09:0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公司提交**项目**设备租赁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3月11日09:00时前发至邮箱453156845@qq.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公司提交**项目**设备租赁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405015417020000301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
银行行号:105581020014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7日09:0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支付比例:以承租方完成出租方发票认证并结算签字完成为节点,6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70%;出租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最终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30%。若实际支付账期低于约定账期,则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由出租方开具红冲发票,或过程中租赁费结算据实扣减。支付方式:全票据支付,以一年期的票据进行支付,贴息费用等所需一切费用由出租方承担。若特殊情况需支付现金或实际票据期限低于一年,则按照实际贴息节约费用,由出租方开具红冲发票,或过程中租赁费结算据实扣减 。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举报电话: 010-65894647
举报邮箱: jgsjwb@ccccltd.cn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合同条款:
13.1设备出厂年限最高不可超过4年期,按照最低15天一次维保。同时,塔吊出租单位与维保单位不可为同一家单位。设备需自带原厂监控系统及设备,供承租方及相应监督单位使用。
13.2承租方按照公司统一管理要求,定期委派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测。若检测机构提出问题,则由承租方承担相应检测费并负责整改;若无问题,则检测费由承租方承担。
13.3塔司、信号司索工由出租方配备持证上岗专业人员,日常及工作时长服从承租方管理,工资执行月度制,无单独额外加班费。塔吊司机按照一人次/台*月包干工资结算,出租方需保障人员数量及出勤率以确保塔吊正常运转。施工升降机原则上按照双笼2司机配置,实际结算需据实考勤单笼司机当月累计出勤率,工资按照一人次/笼*月包干:如当月只单笼运行,则按照1司机人次结算;当月双笼运行且为双人次两笼不重叠,则按照2司机人次结算;当月双笼运行且为单人次两笼重叠,则按照1司机人次结算。承租方不提供食宿,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自理,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13.4特殊情况需停工以及春节期间,以出租方出具停复工文件日期为准,停工期间租赁费及人工费不予计价,按照实际天数折算。
13.5按照现场计划工期暂定12个月,若实际使用周期长于12个月,则按照以量换价原则,出租方需降低租赁单价,具体另行商议,以补充协议为准。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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