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空调更新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路****号 点击查看)
3.项目概况:本局办公大楼现有空调系统使用年限较长,设备老化严重,存在制冷制热效果差、能耗高、故障频发等问题,已无法满足日常办公使用需求。本项目主要包含满足本办公大楼1.3万平方米制冷、制热负荷需求的全新中央空调风冷模块机组,具体包括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线路规整、风机盘管检修和清洗、竣工验收及后期质保服务等全部内容,确保改造后空调系统运行稳定、节能高效、符合办公使用标准。
4.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元),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报价为包干总价,包含设备采购、运输、装卸、旧机拆除清运、安装调试、辅材耗材、人工、税费、质保、现场清洁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现场清理工作,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施工期间需规避正常办公高峰,减少对日常办公的影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空调销售、安装、维修等相关内容。
2. 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供应商须具备空调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修服务能力,拥有专业的施工团队,具备承接本项目的技术实力和履约能力。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采购需求及技术标准
(一)设备基本要求
1. 本次采购空调设备须为全新正品、未拆封未使用,符合国家现行节能、环保、安全标准,均为二级能效节能产品,具备低噪音、能耗低、运行稳定、制冷制热快速等特点,适配机关办公场景使用。
2. 本次采购的中央空调风冷模块机组设备技术参数为制冷量130KW、制热量145KW,性能指标须符合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GB/T772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节能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
3. 所有空调设备需适配办公大楼室内空间及电路负荷,安装布局规整、管线隐蔽,外观整洁美观。
(二)施工及服务要求
1. 供应商施工过程需文明施工,避免损坏大楼原有设施设备,拆除的旧设备及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办公院区,做到工完场清。
2. 负责新设备运输、就位、安装、管线铺设、电路调试、整机测试等全部工作,确保设备正常启停、制冷制热功能完好、各项参数达标。
3. 施工全过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 质保要求:整体项目需满足国家质保规定。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配件更换、故障排查、定期检修等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处置。
四、报价要求
1. 供应商须根据本公告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主合理报价,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项目全部成本、税费、利润、质保、清运、辅材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2. 报价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内容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产品参数说明、售后服务承诺、施工方案等完整资料,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 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环境、施工条件及改造需求,踏勘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产生的报价偏差及履约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 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资料不全、资质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文件提交事宜
1.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0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密封包装,外包装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3. 提交地点:咸宁市生态环境局711办公室。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889888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六、评审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标结果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事项
1. 本项目为财政资金采购,无预付款,项目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财政支付流程一次性结算付款。
2.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3.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及承诺内容履约,不得擅自变更设备参数、施工标准及服务内容,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工程量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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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单价 |
合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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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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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空调器 |
1.名称:中央空调外机机组2.型号:130KW |
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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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钢管 |
1.名称:镀锌钢管2.规格:DN200 |
m |
156 |
|||||||||||
|
3 |
钢管 |
1.名称:镀锌钢管2.规格:DN65 |
m |
22 |
|||||||||||
|
4 |
管道支架 |
1.名称:管道支架2.其他:应满足施工及验收规范 |
kg |
123.63 |
|||||||||||
|
5 |
金属结构刷油 |
1.名称:金属结构刷红丹漆2遍,底漆2遍2.其他:应满足施工及验收规范 |
kg |
123.63 |
|||||||||||
|
6 |
管道绝热 |
1.名称:B1级橡塑管壳2.管径≤DN50 |
m3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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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防潮层、保护层 |
1.名称:管道保温外包铝皮2.管径≤DN50 |
m2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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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控制器 |
1.名称:主机中央空调控制器2.其他:应满足施工及验收规范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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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离心式泵 |
1.名称:主机循环水泵对接(原螺杆机调整为模块机)2.规格参数:额定流量20T/H,额定扬程60M |
台 |
3 |
|||||||||||
|
10 |
水箱 |
1.名称:水箱膨胀罐2.规格:50L |
台 |
1 |
|||||||||||
|
11 |
压力仪表 |
1.名称:压力表2.其他:应满足施工及验收规范 |
台 |
10 |
|||||||||||
|
12 |
螺纹阀门 |
1.名称:闸阀2.材质:铜质 |
个 |
12 |
|||||||||||
|
13 |
螺纹阀门 |
1.名称:球阀2.材质:铸铁 |
个 |
10 |
|||||||||||
|
14 |
螺纹阀门 |
1.名称:止回阀2.材质:铜质 |
个 |
1 |
|||||||||||
|
15 |
除污器 (过滤器) |
1.名称:Y型过滤器2.材质及规格:DN200 |
组 |
2 |
|||||||||||
|
16 |
软接头 (软管) |
1.名称:不锈钢软接头2.材质及规格:DN65 |
个 |
10 |
|||||||||||
|
17 |
软接头 (软管) |
1.名称:不锈钢软接头2.材质及规格:DN100 |
个 |
4 |
|||||||||||
|
18 |
套管 |
1.名称:混凝土楼板打孔2.规格: Φ250 |
个 |
6 |
|||||||||||
|
19 |
配电箱 |
1.名称:空调外机控制箱2.规格:不锈钢800*600*1900 |
台 |
1 |
|||||||||||
|
20 |
电力电缆 |
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YJV |
m |
56 |
|||||||||||
|
21 |
电力电缆 |
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YJV |
m |
85.5 |
|||||||||||
|
22 |
电力电缆头 |
1.名称:电力电缆头终端头2.型号:5芯 |
个 |
5 |
|||||||||||
|
23 |
电力电缆头 |
1.名称:电力电缆头终端头2.型号:5芯 |
个 |
2 |
|||||||||||
|
24 |
控制电缆 |
1.名称:控制电缆2.型号:KVVP |
m |
112 |
|||||||||||
|
25 |
控制电缆头 |
1.名称:控制电缆头2.型号:5芯 |
个 |
10 |
|||||||||||
|
26 |
桥架 |
1.名称:桥架2.型号:钢制槽式桥架 |
m |
80 |
|||||||||||
|
27 |
管道支架 |
1.名称:桥架支架2.其他:应满足施工及验收规范 |
kg |
53.44 |
|||||||||||
|
28 |
金属结构刷油 |
1.名称:金属结构刷红丹漆2遍,底漆2遍2.其他:应满足施工及验收规范 |
kg |
53.44 |
|||||||||||
|
29 |
设备基础 |
1.名称:空调外机基础2.尺:10*0.5*0.3 |
m3 |
3 |
|||||||||||
|
30 |
墙面一般抹灰 |
1.名称:设备基础抹灰2.其他:应满足施工及验收规范 |
m2 |
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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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通风工程检测 |
1.名称:通风工程检测、调试2.其他:应满足施工及验收规范 |
系统 |
1 |
|||||||||||
|
分部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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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项目 |
|||||||||||||||
|
32 |
脚手架搭拆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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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
2 |
暂估价 |
24600 |
||
|
2.1 |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24600 |
明细详见表-12-3 |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
5 |
索赔与现场签证费 |
|||
|
合 计 |
24600 |
— |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 (元) |
差额± (元) |
备注 |
|
1 |
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 |
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1项 |
15000.00 |
15000元/项 |
||
|
2 |
风机盘管检修清洗 |
风机盘管检修清洗*120台 |
9600.00 |
80元/台 |
||
|
合 计 |
24600.00 |
— |
||||
附件2:资格审查标准
|
序号 |
资格要求 |
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 |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 点击查看)及中国政***网(www.****.gov.cn 点击查看)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
5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附件3:符合性审查标准
|
序号 |
审查项名称 |
审查内容 |
|
1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没有超过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投标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 |
|
2 |
投标文件签署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
3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如属于强制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 |
|
4 |
进口产品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
|
5 |
围标串标情形 |
投标人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6 |
其他无效情形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附件4: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类型 |
|
价格部分 |
报价分 |
40 |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价,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分数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
报价 |
|
技术部分 (40) |
施工总体部署及施工方案 |
15 |
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编制施工方案,主要考察施工总体部署、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施工总体部署安排科学,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详细合理可行得5分;施工总体部署安排较科学,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较详细、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施工总体部署安排、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较不合理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 |
|
售后服务方案 |
10 |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全面、响应快速、保证措施强的,得5分;售后服务较全面、响应速度一般、保证措施较强的,得3分;售后服务不够全面、响应速度及保证措施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技术参数及配置响应 |
10 |
所提供产品多项参数不满足磋商公告要求(负偏离),或参数偏离超出用户可接受范围的,经磋商小组评审,此项不得分,且可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
||
|
应急处置能力 |
5 |
响应商应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主机故障2小时内,末端维修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供规定时间内响应处置并承担未响应处置经济处罚的承诺文件,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其他 |
|
|
商务部分 (20分) |
企业实力 |
20 |
响应单位自2021年起至今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20分。 注:①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②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③同一单位业绩不重复计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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