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锦江院区二期建设工程净化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答疑文件(一)
各投标人:
现将有关本项目的提问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配电箱(柜)明细组成表
招标文件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净化工程)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锦江院区二期项目净化专项编制说明终稿”中P17需要提供的配电箱(柜)明细组成表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品牌推荐与实际技术参数存在描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例如:①门窗推荐品牌无节能标识:发包人要求第24页要求“1、本项目必须要使用带节能标识的门窗”,但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中均无节能标识。②墙砖、地砖厚度与品牌、国标要求的不一致:(原文描述:发包人要求第37页中墙砖、地砖(用于卫生间、污洗污存、洁具间等房间)要求厚度≥10mm。依据GB/T4100《陶瓷砖》规范要求厚度≤10mm,偏差率允许10%,且已与招标品牌诺贝尔、斯米克、冠军、东鹏、马可波罗、蒙娜丽莎确认,厚度均约9mm。)③自动门满足单位较少:发包人技术要求中第38页“门套采用不锈钢制作,门机采用进口产品;门机、门体必须整体由同一厂商生产”。结合品牌表,该参数和品牌满足单位较少。④UPS及蓄电池品牌描述歧义问题:发包人技术要求中第89页“蓄电池应采用与UPS主机同一品牌12V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品牌和UPS无统一内容。
回复:①建筑内部门窗可不匹配此要求;②按发包人要求执行;③按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执行;④按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执行。
问题3:电动机与通风机能效标准适用性问题
原文描述:1、发包人要求第11页中,13.1“项目内所有电动机产品的能效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能效等级2级的要求;通风机产品的能效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能效等级2级的要求”。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技术要求多处要求本项目电机采用变频直流电机。依据GB18613-2020,该标准强调额定输出功率下的实测效率,但变频电机输出功率可调节,无额定输出功率,无法进行能效能级认定;且编号CEL007-2021的能效标识实施规则中明确变频电机(频率含50Hz,绕组线圈无特殊要求,有独立风扇IC416)不适用。另依据GB19761-2020,该标准明确不适用于空调用管道型通风机、箱型通风机、无蜗壳离心式通风机及其他用途和特殊结构的通风机,本项目涉及多台空调用管道型通风机。
建议:发包人技术要求13.1改为“项目内所有适用于《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 的电动机产品的能效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能效等级2级的要求;所有适用于《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 的通风机产品的能效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能效等级 2 级的要求”。
回复:13.1改为“项目内所有适用于《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 - 2020 的电动机产品的能效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能效等级 2级的要求;所有适用于《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 的通风机产品的能效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能效等级 2 级的要求”。
问题4:UPS技术要求中工频机及CNAS实验室资质问题
原文描述:1、发包人技术要求中第88~89页2.6不间断电源UPS的技术要求中,“2.6.1UPS采用工频在线式UPS电源。”经向华为确认,其无工频机;“2.6.8为了保障UPS稳定性,UPS设备厂家须有CNAS实验室资质。”经向施耐德、梅兰日兰确认,其无CNAS实验室资质。建议:删除“2.6.1UPS采用工频在线式UPS电源”及“UPS设备厂家须有CNAS实验室资质”,或修改为“中标后UPS设备厂家须有CNAS实验室资质”。
回复:“2.6.1 UPS采用工频在线式UPS电源”,按发包人要求执行。2.6.8 中“UPS设备厂家须有CNAS实验室资质”,改为“UPS设备厂家须提供具备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问题5:招标文件附件“发包人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防锈铝板、石英纤维医疗装饰板要求提供形式认证报告,净化空气处理机组要求厂家提供漏风率检测达标报告,空调冷热水循环水泵须提供性能曲线图等,请问招标文件附件“发包人技术标准和要求”里面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资料是否均为中标后进场前提供?
回复:中标后进场前提供。
招标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招标代理: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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