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
严****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电梯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00000702931)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严****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项目工程进度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电梯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 新建一栋地下二层、地****中心****楼。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348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2291. 90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 7728.53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4563.37 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医疗专项、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弱电工程等配套设施。
2)工程承包范围: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机电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精装修工程、外立面工程、消防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网工程、智能化工程、二次优化工程等以及上述工程的变更联系单内容。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3项目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花山街道花山生态湿地公园东1门东南60米。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说明:项目业主方出具函件指定唯一中央空调系统品牌,以及中央空调系统供应及安装的供应商)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支付节点及支付比例:
4.1.1设备费:
(1)签订合同后,电梯设备排产前1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卖方电梯设备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排产电梯设备总价款的30%;在支付前,卖方需向买方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不可撤销的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10——“银行保函格式”),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保函有效期为电梯到场验收合格时终止。
(2)买方根据施工进度按批次向卖方发出《订货通知单》后,卖方立刻进行本批次电梯生产,同时买、卖双方办理本批次电梯的货款结算。设备到货前30天,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中该批次电梯货款结算金额的60%。在支付前,卖方需向买方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保函有效期为电梯到场验收合格时终止。
(3)电梯安装完成,经买方及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已验收合格、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电梯检验合格证,并移交电梯验收资料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设备的完工结算,经买方最终审核确认后支付至电梯设备费结算总价款的97%。
(4)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通过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双方办理完毕质量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卖方书面提交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经买方或其上级单位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支付手续,支付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买方无息返还卖方质量保证金(扣除买方代垫代付费用)。
4.1.2安装费:
(1)针对卖方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的电梯,卖方向买方申报对应已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款,经买方最终审核确认并办理完结算后支付至已结算的安装总造价的50%;
(2)全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政府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向买方提交全套资料,由卖方办理完电梯使用准用证并经过买方、建设单位试运行且书面确认合格后,双方完成结算办理,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已结算安装费总价款的80%;
(3)待项目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至电梯已结算安装费总价款的97%;
(4)余下安装费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办理完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双方办理完毕质量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卖方书面提交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经买方或其上级单位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支付手续,支付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买方无息返还卖方质量保证金(扣除买方代垫代付费用)。
(5)如买方要求分批发货,则按分批发货数量与金额确定相应的分批合同安装总价,付款由买方按上述相应的付款比例支付给卖方。
4.2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按以下(6)方式进行支付:
a)使用现款支付;
b)使用期限为 6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c)使用期限为 / 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d)使用金融产品支付: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的供应链金融;
e)其他支付方式: / ;
f)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a)(b)(d)。
卖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买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支付方式的选择由买方确定,因支付方式而产生的贴息费、手续费等用由卖方承担。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形式采用以下方式:( b )
a)履约担保采用现金的形式,卖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提交本合同含税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b)履约担保采用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卖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本合同含税总额的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按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开具)。
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采用现金得形式递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期以质量保证金期时效为准。
3)因卖方原因导致材料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4)履约担保到期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一个月内退还(无息)。
5)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子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2)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形式:( / )
a)采取履约保函的形式作为履约担保,按结算金额3%的材料款做质量保证金;
b)采取现金的形式作为履约担保则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证期:在买方项目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2个月期间作为该批次材料的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金支付:在该批次材料质量保证期满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 30天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卖方(无息)。
4)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
4.4其他情况:/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项目业主单位发函指定电梯采用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的产品、电梯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详见“电梯技术规格书”)、****城电梯(湖北)有限公司作为代理商负责西奥电梯的供应安装售后服务,
荣城电梯(湖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1日,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具备电梯安装、维修资质;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已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该公司负责对严****中心项目的电梯实施供应、安装、售后等服务。
六、公示期限
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晖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花山街道花山生态湿地公园东1门东南60米,严****中心项目经理部
联系电话:139****3252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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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diantizb.com/view/11836/gJ9A0aABMqitpwL5K58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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