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6年09月04日 发布了2026-JL02-F1063乌鲁木齐以北区域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带量集采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澄清电梯维保资质相关内容
更正内容:
澄清单位7、17、19、21需求文件中电梯维保单位资质,如下所示。
具备电梯维保资质的投标供应商或分包维保单位:
①如企业注册地在实际从事电梯维保的市、县,需在备案项中提交相关许可证明或核准材料等,证明该企业具备在该地从事电梯维保服务资质,无需另行备案。
②如企业注册地不在实际从事电梯维保的市、县,且已在电梯维保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的,需在备案项提交相关备案材料。
③如企业注册地不在实际从事电梯维保的市、县,投标时没有在电梯维保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的,需在备案项提交维保企业承诺书,承诺于正式提供维保服务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完成备案工作。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许助理
联系方式:0991-***0980、186****0707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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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diantizb.com/view/11845/WkuTzaABni4p5U9XBlY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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