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更换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HXJY1110001062487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更换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答疑:
问题1:资信标评审细则:项目人员配备:1、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城乡建设厅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得2分。若为代理商投标,项目负责人可由制造商拟派。问:根据相关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的规定,住建建安B证(项目负责人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适用主体是【建筑施工企业】;电梯企业的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不属于建筑业施工资质,企业不属于规章定义的“建筑施工企业”,因此电梯企业无法办理B证;此处要求电梯企业无法办理的证书作为评分因素,不合理,不合规;建议调整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的得2分。若为代理商投标,项目负责人可由制造商拟派。
回复:此条修改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的得2分。若为代理商投标,项目负责人可由制造商拟派。
问题2:产品技术实力:7.所投品牌电梯曳引机实测温升≤38K得3分,实测温升≤45K的得1分,大于45K的不得分。问:根据现行国家标准GB/T24478-2023《电梯曳引机》,曳引机电动机定子绕组温升应执行GB/T755-2019《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B级绝缘绕组温升限值为80K,F级绝缘绕组温升限值为105K。该国家标准仅规定曳引机产品最大允许温升上限,并未设置38K的性能分界指标。曳引机温升值只要不超过80K/105K,产品即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能够满足项目安全可靠运行要求。本招标评分将得分门槛设置为38K,远低于国家标准合规上限,该指标并非本项目电梯使用的必要技术条件,属于设置过高技术条件,为某一品牌量身定制,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建议调整为:所投品牌电梯曳引机实测温升≤50K得3分,实测温升≤55K的得1分,大于55K的不得分。
回复:此条修改为:所投品牌电梯曳引机实测温升≤50K得2分,实测温升≤65K的得1分,大于65K的不得分。GB/T244782023规定的80K、105K为产品最大允许温升上限(不合格判定红线),只要不超过该上限产品即满足最低安全标准,但并不禁止招标人在综合评分中设置更优温升指标作为加分项,用于筛选散热性能更好、长期连续运行热稳定性更强的曳引机产品。老旧住宅电梯每日启停频次高,高峰客流大,曳引机长期持续发热,温升越低代表设备热储备余量越大,长期运行故障率越低,****小区业主长期安全使用,该指标与本项目居民高频使用场景高度匹配。
问题3:、抗风险能力:所投品牌产品具有有效的《公众及产品责任险》,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得3分;≥3000万元,但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得2分;≥1000万元,但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问:保险行业不存在统一标准名称为《公众及产品责任险》的制式保单。市场上存在综合责任保险保单包含公众责任、产品责任保障,也存在分别投保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两份保单的投保形式。招标文件仅列明保单名称,未明确评审以保险实质承保每次事故及累计限额为判定标准。如评标机械比对保单文字名称,将实质保障责任、限额均满足项目风险需要,仅保单印刷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不予得分,属于设置非实质性评审条件,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请招标人予以澄清或修改,明确本项评分不以保单名称“公众及产品责任险”作为得分必要条件;保单无论为单张综合保单或是两份独立保单,只要保险实质满足对应每次事故、累计限额,即可对应计取分值。
回复:提供证明材料保单可看出公众责任及产品责任或一份中同时包含公众及产品责任,均予以认可。
问题4:招标文件P23页:项目人员配备1、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城乡建设厅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得2分。若为代理商投标,项目负责人可由制造商拟派。****城乡建设厅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具备建筑企业施工资质才能办理,而电梯制造商和代理商均无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因此电梯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无法办理B证,此处要求不合理,建议删除“****城乡建设厅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回复:同问题1回复。
问题5:招标文件P24页:产品技术实力6.所投电梯曳引机马达功率因数≥0.96得3分,马达功率因数≥0.90的得1分,低于0.90的不得分。注: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试验(检验/检测)报告或省级及以上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曳引机属于永磁同步电机,额定工况下功率因数做到0.90以上是行业高水平,但持续稳定达到≥0.96属于特定指标,市场上仅某个品牌可以达到。该条款将3分设置在0.96,1分设置在0.90,拉大分差,会过滤大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不是满足项目实际使用需要的必要技术条件,属于以非实质性技术指标设置高分值,变相抬高门槛、倾向性加分;建议调整为:投电梯曳引机马达功率因数≥0.93得3分,马达功率因数≥0.90的得2分,低于0.90的不得分。
回复:本条修改为:所投电梯曳引机马达功率因数≥0.96得2分,马达功率因数≥0.90的得1分,低于0.90的不得分。GB/T24478等国家标准规定的是曳引机产品最低合格底线;本项目为居民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长期高频次运行,业主代表提出需要选用节能、损耗低、运行稳定性高的产品。招标人在国标最低要求之上设置更高的性能加分指标,属于合理择优导向,法律并不禁止招标人在综合评分中设置高于国标底线的性能加分项,设置较高功率因数指标,目的降低电梯运行能耗,****小区业主使用电费成本,符合国债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提质增效的政策导向。可满足的品牌有日立,蒂升,三菱,通力都满足,无倾向性。
问题6:7.所投品牌电梯曳引机实测温升≤38K得3分,实测温升≤45K的得1分,大于45K的不得分。注: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试验(检验/检测)报告或省级及以上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GB/T24478-2009规定曳引机的工作环境保持在+5℃至+40℃,该规范还说明了温升主要由制动线圈温升影响,GB/T24478-2009规定的制动线圈温升不超过80K或105K,此项作为评分标准,明显设置了特定的技术参数要求,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是明显设置了某一参数来限制投标人进行投标,市场上仅特定品牌可以达到,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行为。建议调整为:所投品牌电梯曳引机实测温升≤45K得3分,实测温升≤50K的得2分,大于50K的不得分?
回复:同问题2回复。
问题7:招标文件P24页:抗风险能力所投品牌产品具有有效的《公众及产品责任险》,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得3分;≥3000万元,但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得2分;≥1000万元,但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市场上保险名称具有多样性,此处明确要求《公众及产品责任险》作为唯一评分因素不合理,建议调整为:所投品牌产品具有有效的保险,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得3分;≥3000万元,但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得2分;≥1000万元,但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回复:保险内容须包含公众责任及产品责任,包含此两种的保单均予以认可。
问题8:招标文件原文: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电梯试验塔(测试塔),根据试验塔(测试塔)高度(H)进行评审:1)H≥240米的,得3分;2)240米>H≥180米的,得2分;3)180米>H≥150米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在招标文件的推荐品牌中,只有日立和蒂森在此评分项中可以得到满分,该评分条款设置针对性极强,实质性抬高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准入评分门槛违背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竞争的核心原则。建议修改为:1)H≥220米的,得3分;2)220米>H≥180米的,得2分;3)180米>H≥150米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回复:此条修改为:H≥230米的,得3分;230米>H≥180米的,得2分;180米>H≥150米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问题9:招标文件原文:5、所投品牌电梯制动器的动作次数在TSG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中达到2000万次及以上,得2分;动作次数达到800万次,但未达到1800万次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需体现实验项目满足TSGT7007-2022X6.2.9条例。不满足不得分。评分项中要求提供的报告满足TSGT7007-2022X6.2.9条例,此条例试验流程逻辑制动器动作耐久试验完成后,必须复核X6.2.4、X6.2.5、X6.2.6制动性能指标合格,耐久试验才算完整有效。我司提供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制动器试验报告,报告体现试验项目为TSGT70072022X6.2.4~X6.2.6,报告完整记录制动器动作耐久试验次数数据,能够客观证明制动器动作次数指标,报告出具机构为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试验流程、试验条件完全符合TSGT70072022规范要求。请问提供的报告中满足TSGT70072022X6.2.4~X6.2.6条例,是否认可
回复:本条修改为:所投品牌电梯制动器的动作次数在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中达到2000万次及以上,得2分;动作次数达到800万次,但未达到1800万次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需体现实验项目满足TSGT7007-2016V3.2.9或TSGT7007-2022X6.2.9或TSGT7007-2022X6.2.4~x6.2.6其中之一条例即可。不满足不得分。。可满足的品牌有日立,蒂升,三菱,通力都满足,无倾向性。
问题10:招标文件原文:所投品牌电梯曳引机实测温升≤38K得3分,实测温升≤45K的得1分,大于45K的不得分。请采购人及招标代理书面澄清确认:我司第三方检测报告中制动器线圈实测温升35.2K,该检测指标属于曳引机总成的温升考核项目,实测值≤38K,是否满足本项评分条款要求,是否可以取得对应3分分值。
回复:本评分项考核对象为曳引机整机对应考核部位实测温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针对本考核项目完整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检测对象、检测项目必须与评分条款完全对应,仅单独制动器线圈温升数据不能直接等同于曳引机整机温升,不予直接认定得分,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所提交完整检测报告在评标阶段予以判定。
问题11:招标文件原文: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城乡建设厅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得2分。若为代理商投标,项目负责人可由制造商拟派。住建厅B证适用范围仅限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筑施工领域,不适用于电梯特种设备安装业务,电梯安装属于特种设备业务,监管主体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行国家法规未强制电梯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住建厅B证。建议修改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的得2分。若为代理商投标,项目负责人可由制造商拟派、
回复:同问题1回复。
问题12:招标文件第23页,评审细则序号1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老旧垂直乘客电梯更换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同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小区住宅老旧电梯整机更新项目,依据滁政办秘〔2024〕19号文件,自2024年7月起全市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重点对投入使用15年以上、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电梯实施整机更换,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予以补贴,2025年6月底前完成存量老旧电梯集中攻坚更新任务。事实****小区住宅电梯更新更换只有一年时间何来2023年1月1日电梯更新更换合同及验收检验项目,3个更新更换合同业绩滁州市只有1到2家能完全满足的,现有计分模式造成潜在供应商先天难以获取合理分值,形成不公平分数差距,压缩了招投标充分竞争范围、构成差别待遇,属于项目设置得分壁垒。故建议此条修改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老旧垂直乘客电梯更换项目业绩的,或垂直乘客电梯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同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回复:此条修改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老旧垂直乘客电梯更换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
问题13:招标文件第23页,评审细则序号,综合实力3、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电梯试验塔(测试塔),根据试验塔(测试塔)高度(H)进行评审:1)H≥240米的,得3分;2)240米>H≥180米的,得2分;3)180米>H≥150米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提供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证明和工程交(竣、完)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完)工验收备案表。注:提供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证明和工程交(竣、完)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完)工验收备案表。市场调研事实证明: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电梯试验塔(测试塔),根据试验塔(测试塔)高度(H)进行评审:1)H≥240米的目前全国只有日立电梯、蒂升电梯和康力电梯3家制造商满足,奥的斯电梯、三菱电梯等一线品牌均不满足,招标人不应设置电梯试验塔高度作为加分项完全将大多优质供应商拒之门外,变相设置打分壁垒条款,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求:因为电梯试验塔高低多少和电梯整机技术及质量没有太多关联,故建议此条合理修改为;电梯核心3大件(电梯主机、机门、控制系统)为原厂原品牌,需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可保障电梯整机技术及质量。请招标人能予以采纳调整异议人两项异议内容给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公平性充分竞争。
回复:同问题8回复。
澄清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供电梯品牌制造商省内直属分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省级及以上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过维保单位信用最高评价的,得3分/个,最多得9分;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供电梯品牌制造商省内直属分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省级及以上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过维保单位信用最高评价的,得3分/个,最多得9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证书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同一品牌省内多家分公司的不可累计算。
澄清2: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8分。
澄清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09月11日14点30分。具体评分方法修改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 称:滁州市腾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曹仙玉
联系方式:139****2906
代理机构名称:****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道****号****大厦
联系人:毕玉
联系方式:153****6369
日期: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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