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三中运动场、停车场、学生宿舍空调等改造项目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2026]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一般债券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永春三中运动场、停车场、学生宿舍空调等改造项目 。本项目工程造价404.073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规定,属于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4073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6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城***网的“****城***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9日08时00分至2026年09月14日18时00***网(网址:htt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建设项目符合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第一项要求,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建设项目,但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出现下列情形的:(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在7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8万元,若逾期缴纳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千分之三向招标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根据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3),若未按规定提交视为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9月22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htt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地 址:永春县,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38****@****.com
电 话:0595-****2428,传真:/
联 系 人:颜荣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fj****@****.com
电 话:0595-****6988,传真:0595-****6988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王强,联系人:郑安妮
***平台名称:***网
网 址:http://****.gov.cn
联系电话:0595-****5508 22135505(FAX)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厦****楼(****路****号)
联系电话:0595-****4054
****中心名称:****中心
地 址:****城****楼
联系电话:0595-****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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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diantizb.com/view/179/QEA3haABni4p5U9XZ8y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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