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4925 | 项目名称 | ****广场****楼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9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广场)****路****号A栋(此栋物业为集资建厂,股份公司占20%,集资股民占80%):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广场)****路****号A栋(此栋物业为集资建厂,股份公司占20%,集资股民占80%) 2、(****广场)****路****号A栋4298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广场)****路****号A栋4298平 |
| 面积/数量 | 1、(****广场)****路****号A栋(此栋物业为集资建厂,股份公司占20%,集资股民占80%):2260.00平方米 2、(****广场)****路****号A栋4298平:4298.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权属证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9年(2026年10月01日至2035年09月30日,具体起租时间以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73,787元/月(合同总租金底价为人民币173787元/月(即26.5元/平方米/月(含税));设置租金培育优惠期2年(第一年租金总价1244518元;第二年租金总价1734888元)) |
| 租金的递增 | 2031年4月1日起在第三年租金单价基础上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商业综合) | ||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出租物业不得转租; 3.出租物业用途仅为商业综合;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或批文; 6.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7.招租方案中相关条款和合同文本模板仅供参考,以出租方提供并实际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此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确认最终承租方后的10日内签署合同,如最终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最终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 8.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开具发票或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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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情况: 1、****路****号物业,总建筑面积6558平方米(其中集体面积为:4298平方米,集资人面积为:226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综合; 2、****路****号物业,出租方提供相关权属说明; 3、物业没有抵押、质押等情况; 4、该物业有变压器、电梯。 二、投标及开标: (1)***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com)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com)。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网址:http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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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530000元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的交易方式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29日 15时00分01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4日 00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信用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租企业必须为规上企业。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签合同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签合同核原件); 3.提供规上企业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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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路****号 |
| 联系人 | 黄经理;刘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815;0755-****8561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金花围股份合作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委托合同、交易公告、交易文件或者意向方承诺函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集体企业指定账户: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机构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机构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人民530000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本项目邀请深圳市天源隆百货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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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diantizb.com/view/254/5w-hvaABLRKCxEZfH8w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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