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4915 | 项目名称 | ****路****号厂房宿舍及龙门工业园3号厂房宿舍门卫室招租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9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9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二中对面3-4号宿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二中对面3-4号宿舍 2、二中对面3号厂房门卫室(大田洋龙门工业区3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二中对面3号厂房门卫室(大田洋龙门工业区3号) 3、二中对面7号宿舍(****路****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二中对面7号宿舍(****路****号) 4、二中对面3号厂房(龙门工业园3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二中对面3号厂房(龙门工业园3号) 5、二中对面7号厂房(****路****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二中对面7号厂房(****路****号) |
| 面积/数量 | 1、二中对面3-4号宿舍:1440.00平方米 2、二中对面3号厂房门卫室(大田洋龙门工业区3号):15.00平方米 3、二中对面7号宿舍(****路****号):2200.00平方米 4、二中对面3号厂房(龙门工业园3号):3000.00平方米 5、二中对面7号厂房(****路****号):4047.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起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至2031年10月10日止)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63,369元/月(厂房租金单价为27元/平方米/月;宿舍、门卫室租金单价为20元/平方米/月,租金每月总计为人民币263369元,租金含税)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工业厂房及宿舍配套) |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出租物业不得转租; 3.出租物业用途仅为工业厂房及宿舍配套;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 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或批文; 6.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7.招租方案中相关条款和合同文本模板仅供参考,以出租方提供并实际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此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确认最终承租方后的10日内签署合同,如最终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最终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 8、租金月付,承租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于每月10日前将当月费用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承租方自愿向出租方缴交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届满,承租方按约定交还租赁物业后,出租方退还租赁保证金(不计息)。如因承租方违约与出租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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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情况: 1、****路****号厂房宿舍及龙门工业园3号厂房宿舍门卫室(物业名称:二中对面7号厂房宿舍及二中对面3号厂房宿舍门卫室)物业,总建筑面积10702平方米,(含厂房7047平方米、宿舍 3640平方米、门卫室15平方米),工业厂房及宿舍配套; 2、****路****号厂房宿舍及龙门工业园3号厂房宿舍门卫室(物业名称:二中对面7号厂房宿舍及二中对面3号厂房宿舍门卫室)物业为出租方自有物业,出租方提供相关权属说明; 3、物业没有抵押、质押等情况; 4、该物业有变压器和电梯。 二、投标及开标: (1)***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com)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com)。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网址:http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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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承租方自愿向出租方缴交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的交易方式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24日 15时0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24日 15时00分01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4日 15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00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 00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 2.承租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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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出租方或承租方认为必要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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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路****号 |
| 联系人 | 黄经理;谢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815;158****662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松岗龙门股份合作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委托合同、交易公告、交易文件或者意向方承诺函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集体企业指定账户: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机构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机构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异议。 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交易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出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26738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本项目邀请深圳市天堃科技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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