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4776 | 项目名称 | 恒大成一期6栋,恒大成二期2栋商业物业-出租(发包)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9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金丰大道与龙坪路交汇处 |
| 面积/数量 | 1、恒大成一期6栋商业物业:3480.48平方米 2、恒大成二期2栋商业物业:800.93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9年(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6个月(免租期以起租第一年免租6个月的形式给予。关于物业已出租部分,由新承租方与原租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该部分物业租赁不享受免租期待遇)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19,879.48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每叁年递增一次,递增10%,每月租金如下(每月租金总额按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计算): 第1年至第3年,每月租金119,879.48元; 第4年至第6年,每月租金131,867.43元; 第7年至第9年,每月租金145,054.17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商铺运营) | ||
| 履约条件 | 1、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前往招租人处查阅了解恒大成一期6栋、恒大成二期2栋商业物业已出租部分的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信息,已出租部分情况如下: ①****楼:13号65.9㎡;14号188.84㎡;15号95.53㎡。 ②****楼:87号81.24㎡; 89号 87.43㎡;91号69.42㎡;92号74.77㎡;93号105.5㎡;94号60.06㎡;99号51.92㎡。 ③****楼:60号95.6㎡;61号86.44㎡;62号104.96㎡。 ④****楼:56号117.02㎡;57号120.83㎡。 成交人产生后,同意积极与租户沟通协商,优先考虑达成合作并由成交人按原租赁合同条件接收现有租户,成交人与达成合作的现有租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承担自此以后的租户管理责任。若不能与租户达成合作,不得要求强制清退租户,待原租赁合同终止或到期后再移交该部分物业,租金按照实际交付的面积进行计算。因公开招租期内存在不确定性,接收的租户以实际为准。意向承租方需确认并接受上述条件,并愿意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各类潜在风险。 2、因恒大成项目开发商深圳市鸿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承建商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施工合同纠纷,本次租赁物业2022年7月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因查封房产属出租方拆迁补偿安置性房产,出租方提出执行异议后,已于2025年11月中止执行查封。因目前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再次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若租赁物业被执行查封,承租方须同意提前终止本次租赁合同,不得追究出租方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的责任。 3、承租方在免租期内解除合同的不享受免租权益,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免租期内的租金;承租方在免租期结束后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的免租金额按照实际租赁期限与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的比例进行计算(免租金额=实际租赁期限/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约定免租期租金总额)。 4、恒大成一期6栋、恒大成二期2栋物业此前已出租部分并享受免租待遇,本协议签订后由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但该部分物业不再重复享受免租待遇。即该部分物业新承租方在我方处不享受免租待遇,原租户在新承租方处不享受免租待遇。 5、其他条款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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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财产租赁操作指引》(深坪集资〔2025〕1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受深圳市坑梓老坑股份合作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对该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本项目。 一、本次招租物业面积共4,281.41㎡,所有商铺均为临街商铺,共38间,其中,****楼商铺(共15间)总面积1,131.90㎡;****楼商铺(共12间)总面积993.35㎡;****楼商铺(共7间)总面积1,355.23㎡;****楼商铺(共3间)总面积357.65㎡;****楼商铺(1间)总面积443.28㎡。部分商铺已出租,部分商铺为毛坯,具体商铺分布位置及相关情况以实际踏勘为准。 二、房产证:无(仍在办理中),物业所有权:深圳市坑梓老坑股份合作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 ;主体消防:有;电梯:有;变压器:无(有通电);抵押、质押情况:无。 三、物业现部分空置,待成交人确认后再终止原合同,招租人已和原租户签订《告知函》,***平台引进承租人,原租户已同意原合同规定的关于深圳市坑梓老坑股份合作公司方的一切权利、义务由第三方(深圳市坑梓老***平台引进的企业)承接。物业移交日期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 四、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承租,允许分租,但不得整体转租。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响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期间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承租方)”进行了解;“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同时下载“深圳交易集团CA下载”。相关链接如下:https://****.com。 1.意向承***平台,***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响应无效。 2.***平台操作指引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站交易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交易机构信息】。 4.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5.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六、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38****8723。 六、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即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 (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书》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七、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2、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以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出租方和成交人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经交易实施机构确认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原路退回。 3、成交人如有需要,可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实施机构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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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719,276.88元(按成交首年月租金的6倍收取)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本项目将根据通过初步审查(即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意向承租人确定最终交易方式、评审方式及交易流程: 1、若初步审查后,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组织后续交易; 2、若初步审查后,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最高评标价法)组织后续交易。 请所有参与的意向承租人在【文件开启时间】***平台系统并做好准备,谈判小组将根据最终符合条件的报名家数情况,***平台系统与意向承租人进行谈判及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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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告到期结束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17日 10时00分00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 23时59分59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承租人应当资信良好(应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二)意向承租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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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平台系统上传报名资料,资格审查意见以谈判小组对应答文件的评审意见为准,应答文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谈判文件》第五章。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719,276.88元 | ||
| 收款信息 | 请***平台,***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平台地址:https://****.com)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 23时59分59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路****号****大厦办公12层 |
| 联系人 | 杨工/李工 | 联系方式 | 0755-****449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坑梓老坑股份合作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财产租赁操作指引》(深坪集资〔2025〕1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城****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平台无关。 13.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3.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13.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3.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3.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招租人和交易集团损失的,招租人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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