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宇新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5000万平方米高性能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咸宁市赤壁市中伙铺镇长山社****楼,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场地扩建1条挤出流延生产线,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可年产高性能薄膜5000万平方米。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挤出流延废气、上料粉尘。
运营期项目挤出流延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SDG吸附箱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料粉尘通过新风系统的排风过程无组织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塔排污水、空调机组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
冷却塔排污水用于地面清洗,空调机组排水、地面清洗废水用于厂区内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东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办公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机头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新风系统过滤材料、***网等,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废酸气吸附剂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总量控制
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1.346吨/年。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24吨/年、氨氮0.00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3.947吨/年。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重新报审。
六、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7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diantizb.com/view/3228/VRAxvqABLRKCxEZfKgte.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