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城关镇幸福大道东、朝阳路北1幢31号房地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FC410002260047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09-16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09-30 |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城关镇幸福大道东、朝阳路北1幢31号房地产 | ||
| 所有权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 | 房产证号 | 清房权证 2007 字第 2-0558 号、清国用(2005)第155号 |
| 证书编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
| 建筑面积(㎡) | 1152 | 房产坐落 | ****城关镇南大街路东 |
| 套内面积(㎡) | 权利类型 | ||
| 权利性质 | 设计用途 | 营业 | |
| 房屋结构 | 砖混 | 使用期限 |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总层数 | 3 | |
| 所在层数 | 1-3 | 房屋朝向 | |
| 装修情况 | 配备电梯 | ||
| 附属设备 | |||
| 标的说明 | 总建筑面积1152.00㎡,总土地面积888.32㎡。目前为空置状态。 | ||
| 重大事项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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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资产清单、资料等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一经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等问题为由拒付成交价款或拒绝进行资产交接、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对转让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变更过户由受让方负责,未能办理产权证和未能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未能获得政府批准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受让方应向其他部门缴纳的过户费、交易费、契税等各种相关税费以及未知的各种费用。产权变更过户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除国家明确规定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余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房产证证载产别为股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地类(用途)为商业金融业,未载明使用期限。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核实转让标的以及过户手续等相关情况。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6、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豫濮宇达评字【2026】054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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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 | 法定代表人: | 朱良云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90087395214XW | 企业性质: | 国有控股公司 |
| 住所: | 中国 河南省 濮阳市 华龙区 ****路****号 | ||
| 批准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 批准文件: | 关于濮阳分行清丰支行原南大街储蓄所闲置房产处置项目的批复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是指信息披露期满后,竞****中心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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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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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2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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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董女士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1-****9038、0371-****9039 |
| 中心地址: | 河南省****路****号中国****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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