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JC/A2601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平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加装电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原招标文件内容现变更如下: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心”,现变更为:“宁夏回族自****中心: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的相关内容,现变更为:“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网”CA 办理。2.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 CA 锁***网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在投标信息完善菜单中准确填报相关投标信息,并进入交易文件模块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须采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可打开)。如项目发布有澄清文件,投标人须在答疑文件处获取最新文件。完成上述步骤后,应上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以上述方式完成全部操作,方视为有效投标。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512-****8093咨询。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5.***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能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512-****8093 获得帮助。6.***网;***网;***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8.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 3.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中心”现变更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提交”。 4.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中心”,现变更为:“***网-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 5.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其他补充事项:序号2(一)、(二)相关内容”,现变更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按照以下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有NXZF 后缀形式的文件。NXZ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电子版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提交。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网”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操作手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及供应商操作手册(二期)”。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NXZF 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各投标供应商在开***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6.开标解密:***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 CA 锁提前登录“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未在30分钟之内解密的,投标文件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退回。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1)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 Chrome、火狐 Firefox、微软Edge(系统不支持 IE 浏览器)打开“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登录页面。 (2)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致电软件公司 0512-****8093 获得帮助。 (3)***网上解密:按照开标流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 1-3 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 注:***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二)视为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ZF)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 CA 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5.投标供应商未在30分钟内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解密,予以退回。 6.其他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 2026-09-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本项目的答疑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0951-***1039咨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罗县人民法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952-***3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中心
地址:****路****号****中心
联系方式:0951-***1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吴昊
电话:0952-***35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于丽娜
电话:0951-***1039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中心
发布日期: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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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diantizb.com/view/470/8J-3zaABMqitpwL58Uk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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