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五里营转运站19套住宅房产单独转让(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编号 | 详见标的列表 |
| 挂牌起始日期 | 详见标的列表 | 挂牌截止日期 | 详见标的列表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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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详见标的列表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31 | |||||||||||||||||||||||||||||||||||||||||||||||||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详见标的列表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8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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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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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3]11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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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公告中标的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五里营转运站(具体位置详见公告附件),本次转让的19套房产共用一个房产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显示:本次转让的19套房产土地权利性质均为划拨,受让方受让后,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具体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需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及实际缴纳时点的应缴金额为准。(请各意向方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后再参与项目)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等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处于闲置状态。标的内动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5****8006。 4、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披露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等****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交割的,****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7、在通过e***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系统提示交纳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中心提出受****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交接标的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转让方负责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资料,以及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各方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房产过户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过户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平台(www.****.com)的《e***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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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各标的对应时间 |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下载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纳金额详见明细表,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5.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交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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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各标的对应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按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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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申请书.doc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房产参考明细表(仅供参考).xlsx****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业务收费办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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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先生 |
| 咨询电话 | 135****8006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路****号 | |
| 技术支持 | 艾伦 185****5993 | |
| 其 他 | 邢志强 联系电话:155****2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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