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MC25235地块)项目(项目名称)****中心(MC25235地块)项目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A3206010318001181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心(MC25235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崇数据备〔2026〕3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鑫兴绿色(南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R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中心(MC25235地块)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中心(MC25235地块)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南通市北集成电路产业园片区内,通京大道西侧、幸福路南侧,MC25235地块
2.3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酒店、小型商业、垃圾房、燃气调压柜、配套活动空间及地下车库。拟新建生产厂房3栋、酒店2栋、垃圾房1栋、燃气调压柜1个及地下车库,用地面积约22652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5045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21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578平方米。
2.5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约 156.445 万元
2.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本次招标分为壹个标段,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配套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备案阶段、工程结算阶段及保修(含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含桩基、土方、降水、支护、地下室(人防与非人防)、主体、门窗、装饰(包含幕墙)、强电、弱电、临时电、消防、给排水、变配电、暖通(采暖、空调、通风)、智能化、电梯、设备材料选购、室外配套、景观绿化等,不含试桩】。协助招标人办理图纸审查,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建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对签证、变更进行审核,认质认价材料询价、初审;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等。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7监理服务期:680日历天(不含春节假期40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委托人(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为准;如工期延长,费用不再另增加。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R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特别提醒: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若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R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投标企业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或民用建筑监理项目。
注:(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载明的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监理合同为准。
(3)上述三项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充分体现类似业绩要素信息的,须另行提供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可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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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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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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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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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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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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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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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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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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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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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特别提醒: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若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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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监工程;须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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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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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企业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或民用建筑监理项目。 注:(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载明的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监理合同为准。 (3)上述三项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充分体现类似业绩要素信息的,须另行提供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可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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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①诚信承诺书: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诚信承诺书”) ②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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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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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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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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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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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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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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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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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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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见第八章《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银行保函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 提醒:银行保函开具对象(受益人)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开具并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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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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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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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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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8分 监理方案:/分 项目监理机构:22分 类似工程业绩:6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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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R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R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未参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答辩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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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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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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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 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 页,每超过1页的,扣 / 分。 (说明: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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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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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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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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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 |
/ |
不超过/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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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 |
/ |
不超过/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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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 |
/ |
不超过/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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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 |
不超过/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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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不超过/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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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满足如下条件的,给予相应得分: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2)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3)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为10年(含)以上的得2分,执业年限在5年(含)至10年(不含)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①须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执业证书等,注册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企业且处在有效期内,如证书上未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注册有效期及其他有效信息的,***网站注册查询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中须反映相关有效信息,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所有证书均需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不得分。 ②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 ③执业资格年限按执业资格证书中发证或批准日期为开始日期、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为截止日期计算。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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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1、拟派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如下证书的,给予相应得分: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3)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4)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5)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7分,上述证书为同一人员同时具备方可重复计分;若同时配备多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仅按其中一名人员的最高得分计取。 2、拟派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如下证书的,给予相应得分: (1)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3)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4)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5)具备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6)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9分,上述证书为同一人员同时具备方可重复计分;若同时配备多名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仅按其中一名人员的最高得分计取。 注:①须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有效的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企业且处在有效期内,如证书上未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注册有效期及其他有效信息的,***网站注册查询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中须反映相关有效信息,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所有证书均需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不得分。 ②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必须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 ③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关系证明,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 ④上述各专业监理人员不得跨专业兼任。 ⑤监理合同备案时须包含以上投标人员,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须向招标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以上人员均需具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应岗位证书,投标时无须提供,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相关人员,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招标人,否则视为中标人无故不签订合同的情形处理。同时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并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其他相关要求。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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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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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
类似工程业绩 |
(1)企业类似业绩(4分) 投标企业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或民用建筑监理项目;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2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或民用建筑工程监理项目,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载明的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监理合同为准。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能体现该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上述三项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充分体现类似业绩要素信息的,须另行提供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可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资格审查业绩与本项加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本加分项中的企业类似业绩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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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 |
奖项 |
/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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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7)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监理)信用得分*4%(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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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8日12时00分至2026年10月9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平台、***平台、***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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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鑫兴绿色(南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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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
****路****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北同济科技园B****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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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骏 |
联系人 |
陈芳敏、顾东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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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3-****9905 |
电话 |
138****8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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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朱浩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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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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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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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15****@****.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3-****1961
10.3异议渠道
***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diantizb.com/view/492/O5NegKABMqitpwL5pvt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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