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电梯维保、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韶山市场监管和科技工信局),市局执法支队,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维保单位和相关使用单位:
为全面落实《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局《****小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促进我市电梯维保质量提升,提高电梯运行可靠性与稳定性,不断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市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电梯维保、检验检测质量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对象
本次监督抽查的对象为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在潭从事在用电梯定期检验、自行检测的质量情况;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在潭从事在用电梯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应急救援情况。在用电梯包含直梯、自动扶梯和人行道梯和货梯等。
二、监督抽查时间与内容
(一)抽查时间。2026年5月-6月、10月-11月分2次开展抽查工作,每次抽查完成后15日内完成情况通报和违法线索移送工作。
(二)监督抽查重点
1.检验检测质量方面:检查电梯检验检测单位是否在潭设立固定场所、配备常驻人员和仪器设备;资源条件和检验、检测流程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或者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
2.维保质量方面:抽查电梯维保项目的维保质量;是否开展无纸化维保,是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电梯部件(曳引机、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导轨润滑、曳引钢丝绳张力、门锁安全回路、紧急开锁、空载上行制动试验、制动性能试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应急照明与警铃等)。
3.《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所列重大事故隐患。
4.总局、省局有关电梯隐患排查工作要求的检查项目。
5.监督抽查组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抽查的内容。
三、监督抽查组织
(一)明确抽查对象和数量。本次共计抽查电梯400台(每家电梯检验检测和维保单位不少于5台),重点抽查故障投诉率高、****小区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二)制定抽查清单。本次监督抽查使用的监督抽查报告和原始记录抽查项目清单、工作台账由市局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制定统一模板。
(三)委托第三方开展。市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作为监督抽查技术服务单位。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市局承担,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监督抽查结果运用
市局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派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实时参与现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当场固定证据、下达监察指令,责令限期整改。存在下列严重违法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移送市局行政执法支队或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立案调查:直接短接门锁回路或安全回路的;制动器(抱闸)严重失效或无法有效制停的;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失效的。市局将对监督抽查结果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公开通报。
电梯使用单位应认真配合被检查单位完成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电梯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监督抽查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纠。各维保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立即开展自查,重点清查挂靠维保、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维保与检验检测等行为。
(二)安全有序。被抽查电梯的使用及维保单位需积极配合,严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符合附件1《监督抽查条件》);签收问题通报后15天内,向电梯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与见证材料。抽查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保障自身安全。
(三)客观公正。技术服务机构需做好每台电梯抽查记录,形成附件2《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不符合项目备忘录》;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摄像、拍照存档,并立即报告市局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督促被检查对象及时整改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总情况并向市局报告。
(四)严谨自律。抽查组需严守纪律,采取不发通知、直达现场的方式开展工作;抽查结论原则上需四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检验检测机构现场配合人员、技术服务机构抽查人员、监察人员)签字,第一时间将每台电梯抽查记录单以PDF或照片形式发送至市局特设科。技术人员需签署附件3《个人承诺书》,遵守廉洁要求,确保抽查结果公正。
附件:
1.2026年度电梯维保、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条件;附件1.doc
2.电梯维保、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不符合项目备忘录;附件2.doc
3.技术服务人员承诺书。附件3.doc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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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diantizb.com/view/9626/y0gdQ54BMqitpwL5lKm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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