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开州区人民法院陈家人民法庭工程(部分室内及室外附属工程)已由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开州发改审〔2019〕2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市级预算内资金,其余业主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古迹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室内电气工程、自动报警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架空层地面;室外***网、消防水池、室外***网、钢筋砼化粪池1座、钢筋砼隔油池1座、室外***网、室外***网、室外围墙、室外铺装、道路等建设。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845.3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2.03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出的由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开州区人民法院陈家人民法庭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开州区人民法院陈家人民法庭工程主体部分已实施招标,现对开州区人民法院陈家人民法庭工程(部分室内及室外附属工程)进行招标。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路****号 点击查看 | 地 址: | 重庆市开州区****路**** 点击查看、489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胡静 | |
| 电 话: | 158****8372 点击查看 | 电 话: | 182****1901 点击查看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8977 点击查看 | ||
陈家法庭.-施工图.zip
[50023420260601003020101].cqzf
招标公告.pdf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dianztizb.com/view/889/Lc86l54BLRKCxEZfEP6P.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