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项目采购(CQS26C0263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概况:
“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6C02632
项目名称: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9,000.00元
最高限价:1,329,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项目采购 | 1,329,000.00元 | 1 | 项 | 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食堂位于北碚区东阳街道西山坪18号,****楼设炒菜蒸煮区、洗碗间、面点间、初加工间、冷藏冷冻库、库房、泡菜区、职工用餐区、卫生间等区域,可供128人同时用餐。****楼接待用餐区设包房3间、传菜间、杂物间,设有专用传菜电梯(****楼传菜间),可供35人同时用餐。 食堂能确保全所职工一日三餐用餐及平时会议餐、部分公务接待用餐。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采购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服务期满后,若成交供应商第一年的考核得分平均值低于85分,采购方不再与其续签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0月14日 至 2026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网(www.****.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1日。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心(地址:****路****号****广场)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10:00
磋商地点:****中心(地址:****路****号****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199****039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东阳街道西山坪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黄元媛、胡洁
代理机构电话:185****5135 1662319034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元媛、胡洁
项目联系人电话:185****5135 16623190348
九、附件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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