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渡口区钢花影剧院提质升级项目已由 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渡发改审发〔2026〕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馆,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馆、****城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装修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 ****路****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现有钢花影剧院进行提质升级,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一)****广场进行扩容,优化停车位、铺贴地砖;(二)对剧院前厅、排练室、接待室、化妆间、控制室、卫生间及剧场进行提质升级,增加影音视听室,并对剧院空调系统、取暖系统、消防系统、电力系统、监控系统、水电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提质升级。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991.8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广场修缮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设备构件拆除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馆、****城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奥云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路****号 | 地 址: | 重庆****路****号附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严素娟 | 项目负责人: | 雷德敏 |
| 电 话: | 023-****3888 | 电 话: | 187****4237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238 | ||
大渡口区钢花影剧院提质升级项目—主体装修改造施工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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